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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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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期滿換發
發布日期: 
115-03-11
類  別: 
就業歧視
副標題 : 
申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期滿換發
詳細內容: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二年,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應備文件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未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者,應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終止營業,並繳銷許可證。未辦理或經不予許可者,由主管機關註銷其許可證。
 
聯絡人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03-5324900轉111
相關附件:
 (私業許表B-1)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效期屆滿重新申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申請書
 (私業許表B-5)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已繳納罰鍰或未受罰鍰處分切結書
瀏覽人次:2202 人    更新日期:1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