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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訊息公告 公告
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12日,停止到園(班)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發布單位: 
勞工處
發布日期: 
110-07-02
類  別: 
公告
詳細內容: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12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三級警戒延長7月12日,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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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6 人    更新日期:11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