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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訊息公告 公告
轉知勞動部修正「事業單位同工同酬自我檢核表」
發布單位: 
勞工及青年處
發布日期: 
114-09-17
類  別: 
公告
詳細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25條:「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勞動部制定【事業單位同工同酬自我檢核表】,提供事業單位自我檢核員工薪資部分,是否因性別而有差異,提供事業單位判斷目前狀況與同工同酬之關聯性高低,內容包含是否有明確告知受僱者其工資給付項目、工資計算方式、職務(專業、證照等)加給事項等等,歡迎事業單位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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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事業單位同工同酬自我檢核表
 事業單位同工同酬自我檢核表題項設計說明
瀏覽人次:181 人    更新日期:1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