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12日,停止到園(班)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發布單位:
勞工處
發布日期:
110-07-02
類 別:
公告
詳細內容: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12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生(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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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7 人 更新日期:11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