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防疫照顧假。
發布單位:
勞工處
發布日期:
110-08-03
類 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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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100726_防疫照顧假至1100809(托嬰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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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26 人 更新日期:1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