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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今上路 助高年級生創職涯第二春
109-12-04最新消息

因應人口高齡化,我國首部由勞動部推動制定的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今(4)日正式上路,雇主得以定期契約等彈性方式僱用,政府也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意願。新竹市長林智堅鼓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開創職涯第二春,歡迎事業主一起營造友善職場,成就高年級生的斜槓人生。
 
勞工處長黃錦源指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我國首部保障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權益的法律,目的是促進高齡者再就業,有效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並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營造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場氛圍。主要作法包括:推動職務再設計延長職涯,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29歲以下青年共同創業,可申請200萬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最長3年貸款利息補貼;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勞工之規範,增加勞雇雙方彈性。
 
勞工處說明,為開拓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力,市府繼去(108)年青銀共創「拾光之旅及中高齡準備再出發」課程後,今(109)年則辦理「食在好食」就業促進研習,提升中高齡學員料理相關之專業能力與素養。此外,更加碼辦理「異業結盟工作坊」,透過快速剪髮、居家清潔、居家照顧、膳食服務,提供職場教育訓練強化並提升就業技能,鼓勵離開職場多年的高年級生重回職場。
 
勞工處「異業結盟工作坊」學員芬姐,退休後想找部分工時的事情做,對打掃有興趣的她報名參加了居家清潔課程。課堂上她積極發問,課後勤於練習,甚至自願到教會服務,協助打掃廚房及廁所。學習態度認真,獲授課老師肯定。成果發表日,芬姐到社區長者家裡打掃,工作時謹慎仔細,獲得賞識,很快就有了工作的機會,開啟她的斜槓人生。
 
勞工處補充說明,為支持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期盼透過本法及子法之推動與落實,讓想工作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都能順利就業及續留職場穩定就業,並透過政策宣導及倡議禁止年齡歧視並鼓勵雇主進而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以建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場環境。
 
為便利民眾查詢,勞動部已建置「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專區(網址:https://reurl.cc/od2kyM)供查詢,也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77-888洽詢。
 
新聞資料提供:就業服務科
聯絡人:汪秀琦
聯絡電話:03-5324900分機26
關鍵字:中高齡、高齡者、異業結盟、友善職場、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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