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鼓勵身心障礙者創業,貼補貸款利息。
對象:
設籍並居住本市6個月以上,年滿20歲未滿60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有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創業未滿1年或已營業需轉型,未曾接受類似補助者。
補助方式:
申請創業貸款金額,依創業計畫每人最高新台幣1,000,000元,以1次為限,利息貼補最長以7年為限。
補助額度:
依台銀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之基本放款利率80%為貼補計算基準。
鼓勵身心障礙者創業,貼補貸款利息。
對象:
設籍並居住本市6個月以上,年滿20歲未滿60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有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創業未滿1年或已營業需轉型,未曾接受類似補助者。
補助方式:
申請創業貸款金額,依創業計畫每人最高新台幣1,000,000元,以1次為限,利息貼補最長以7年為限。
補助額度:
依台銀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之基本放款利率80%為貼補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