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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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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自行參加職業訓練暨國家公職考試補習
發布日期: 
113-02-16
類  別: 
身障就業
副標題 : 
補助自行參加職業訓練暨國家公職考試補習
詳細內容: 
目的:
鼓勵身心障礙者提昇就業技能,補助自行參訓及公職考試補習之費用,減輕其負擔。
對象:
15-64歲,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自行報名參加職業訓練(含電腦技能訓練、職業汽車駕駛訓練及技術士技能檢定訓練等課程)或參加公職考試者。
申請方式:
採事前申請,事後補助。
補助額度:
(1)自行參訓:最高補助新台幣10,000元,每人每2年補助一次為限。
(2)公職考試: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0元整,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
瀏覽人次:105 人    更新日期:11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