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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勞動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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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雇關係驗證(離境驗證)
發布日期: 
112-01-01
類  別: 
移工
副標題 : 
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驗證
詳細內容: 

 法令依據:
(一)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5條。
(二)勞動部頒佈「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對象:外國人居留證之居留地址為新竹市或聘僱許可函之外國人在華工作地址為新竹市。

免辦理驗證情形:
(一)預定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14日內出國。
(二)外國人於受聘僱期間罹患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的傳染病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經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不予備查。
(三)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經廢止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四)經司法機關、中央主管機關、衛生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入出國及移民機關依相關法令限期出國。

本府辦理提前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如下:(請於移工離境前14日預約驗證並應備文件)
       1.雇主與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雙語版)正本1份。
       2.雇主委託書正本1份(若委託仲介公司,請務必蓋仲介公司大小章及承辦人姓名,身分證字號)。
       3.外國人護照及居留證影印本1份【備註1:居留證正本供查驗,如未取得居留證或遺失者應檢附相關收據影本1份,如有換發新護照,請準備新居留證影本或收據1份]、【備註2:護照正本供查驗,如尚未取得護照或遺失者應檢附相關收據影本1份,若有換發新護照,請檢附新及舊護照影本各1份]。
      4.招募函影印本1份。
      5.聘僱許可函(展延聘僱需再附原聘僱許可函)影印本1份。
      6.看護工請提供完稅證明。
      7.如需紙本證明書請寄回郵信封。
      8.以上文件需於辦理驗證當日前7日寄勞動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線上申辦。

預約方式:為先行審核,請務必先傳真通知書,然後電洽本府勞工處預約驗證時間。

預約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電話:(03)5320674、5324900-610(越南)、611(菲律賓)、612(印尼)
                      傳真:(03)5319975
驗證方式:
    1.親自至本府現場辦理驗證:認證當日若資料皆備齊且無爭議,本處於認證當日即現場發給證明書。
    2.郵寄:請寄送至本府辦理提前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以上應備文件辦理並提供外國人電話以利本府致電與外國人確認辦理驗證及請檢附寄回郵信封。
    3.線上辦理:請以正本彩色掃描應備文件上傳系統並與本府預約辦理時間及提供外國人電話以利本府致電與外國人確認辦理驗證。

驗證地點: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跨國勞動力服務中心、地址: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注意事項:
1.為先行審核,請務必先傳真通知書,然後電洽本府勞工處預約驗證時間。
2.若外國人未於驗證時間來電(或接聽本府電話)同未完成驗證,故該案驗證不成立。
3.線上或紙本申請驗證請務必注意文件完整性,如雇主及移工簽章、勞雇雙方協議終止聘僱關係日期,終止聘僱事由雙語應一致。
4.因緊急事由(如:家中家人病危、奔喪….等)需要臨時辦理驗證,請先致電本府與承辦人確認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相關附件:
 雇主與第2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中、英文版)
 雇主與第2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中、印文版)
 雇主與第2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中、越文版)
 雇主與第2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中、泰文版)
 補發提前終止聘僱關係驗證申請書暨委託書(範本)
 撤銷提前終止聘僱關係驗證同意書(範本)
瀏覽人次:10361 人    更新日期:1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