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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

:::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業務資訊 勞動條件 移工
防制人口販運專區
發布日期: 
112-01-01
類  別: 
移工
詳細內容: 
一、人口販運之定義

人口販運係指:

(一) 指意圖使人從事性交 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
         、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
        重要文件、 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
        招 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
        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二) 指意圖使未滿十八歲 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而招
        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未滿十八歲之人,或使
        未滿十八歲 之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之情形:

(一)為未滿十八歲之人。
(二)身體有遭受暴力或被虐待之跡象者。
(三)身分證明或旅行文件被扣留者。
(四)被限制自由,無法任意離開或出入均有他人陪同者。
(五)無法任意與他人通訊者。
(六)接受司法警察人員詢問之證詞顯係被人教導者。
(七)薪資或性交易所得遭到不當剋扣者。
(八)其他有可能遭受人口販運之跡象。

 
如你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請透過以下檢舉專線進行檢舉

移民署:02-23883095    (人口販運檢舉專線,我想爸爸響鈴救我)
警政署:110                     報案專線
勞動部:1955                 (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
 
以上司法單位將派遣人員前往救援,如為人口販運案件,將各由移民署或勞動部立即提供後續安置保護、陪同偵訊,心理輔導及法律諮詢等服務,並提供被害人所需醫療資源。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專線 (03)5320674 


 
瀏覽人次:2519 人    更新日期:1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