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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

:::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業務資訊 就業服務 資遣通報
資遣通報名冊
發布日期: 
114-12-05
類  別: 
資遣通報
詳細內容: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3條: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職務、資遣事由及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違者,依同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係指被資遣人員實際勞務提供地(工作地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受理通報機關。

3.如被資遣員工實際勞務提供地於新竹市,請填具本名冊分別以掛號寄至下列兩個單位: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地址:300195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             
電話:03-5324900#115    呂小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地址: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電話:03-4855368#1820  賴小姐

如被資遣員工實際勞務提供地於新竹科學園區,請掛號寄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地址:新竹市新安路2號),免通報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聯絡人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5324900轉115
相關附件:
 新竹市資遣員工通報名冊1150209
瀏覽人次:25805 人    更新日期:1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