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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訊息公告 活動訊息
新竹市政府113年度外國人工作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發布日期: 
113-01-26
類 別: 
活動訊息
發布單位: 
勞工處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邀請對象: 
本市事業單位、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民間服務團體
活動開始日期: 
113-01-26
活動截止日期: 
113-03-15
活動時間: 
08:00~17:00
活動地點: 
本市
詳細內容: 


名稱:113年度辦理外國人工作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活動目的:

為感謝外國人對於本市經濟繁榮與社會穩定之貢獻,並獎勵外國人敬業樂群之工作精神,同時增進勞資雙方和諧、互相關懷與尊重,本府特舉辦「113年度外國人工作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敬邀各界推薦表現優良且足為楷模之優秀外國人參加選拔,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星期五)止受理推薦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0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二)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寄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地址:300191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信封  請註明參加「113年外國人工作楷模選拔活動」,(裴小姐收件)。

(三)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下午5時)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參加資格及條件:

(一)於111年6月1日以前入國取得合法工作許可,經勞動部核准之工作許可地址為新竹市轄內,並符合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外國人。

(二)112年度未曾獲選本市優秀外國人表揚者,在本市合法工作累積達1年(含)以上,且至113年7月31日其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臺合法居留者(不限同一雇主),且可親自出席頒獎典禮之外國人。

(三)無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經中央地方主管機關或司法單位處分判決確定,且無相關不良紀錄者。

(四)得獎名單公告後與表揚前,如違反上述各項情事之一,應予以取消得獎資格,其名額從缺。



報名方式:

(一)由事業單位、雇主、仲介公司、及外國人民間服務團體推薦,推薦表格須提出具體事蹟、文字說明及照片等佐證資料,請檢附外國人居留證及護照影本,各1式5份(含正本1份,影本4份)並請提供電子檔,Email至:041174@ems.hccg.gov.tw。

(二)報名表請逕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站下載(本府勞工處網站/訊息公告/活動訊息/(網址:https://reurl.cc/8W5QmM)。

(三)事業單位推薦,以同一家事業單位外國人:

         1.聘僱人數在50人以下者,以推薦1名為限。

         2.聘僱人數達50人以上未滿150人者,以推薦2名為限。

         3.聘僱人數達150人以上者,最多得推薦3名。



聯絡資訊: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裴小姐 電話: (03)5324900#610

地址: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

 



聯絡人 : 
裴憶霖
聯絡電話: 
03-5324900#610
傳真號碼: 
03-5319975
電子信箱: 
041174@ems.hccg.gov.tw
相關附件:
 113年度外國人工作楷模活動推薦表
 113年度辦理外國人工作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簡章
瀏覽人次:316 人    更新日期:1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