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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瀏覽位置 : 首頁 訊息公告 公告
二級警戒期間,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家長於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得申防疫照顧假。
發布單位: 
勞工處
發布日期: 
110-08-25
類  別: 
公告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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